不断创新和完善县级联席会议制度

工会要闻 陕西省总工会 581
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是我省首创。早在1988年8月,省政府与省总工会就建立了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经过20多年的不断创新和完善,这一“职工群众通过工会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制度”已经在全国各地广泛开展,展示出强大的生命力。 
  作为这项制度的发源地,20多年来,陕西省政府和省总工会着眼于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着眼于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通过联席会议及时有效解决了经济社会发展和事关职工现实利益的一系列重要问题。目前,全省10个市、1个示范区和107个县(市、区)已全部建立了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成为我省工会的工作品牌。 
  我省虽然对联席会议制度的完善和规范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但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基层工会特别是县(市、区)级联席会议的形式不够规范,部分县(市、区)不能按照要求至少每两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一些县(市、区)虽然按照规定召开了联席会议,但议题质量不高,部分议题落实不到位。 
  西安市莲湖区为我们树立了典范。开好联席会议并开出新意,就要抓好联席会议的各个工作环节,进一步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完善工作程序,明晰具体议题,促使联席会议在规范中创新,在创新中得到规范,进一步提升联席会议的效果和水平。 
  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创新和完善县(市、区)一级政府和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首先要确定好会议议题。各级工会必须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力求全面准确反映职工群众的实际情况和意愿,全面准确掌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有关法规政策,在此基础上提出需要提交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若干专题意见。其次,要坚持协商的原则。每次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工会和政府及有关部门都要围绕提交会议的各项议题,进行反复协商和协调,达成共识或基本共识,从而形成联席会议的正式议题。再次,要不断创新联席会议的形式,提高县(市、区)级工会参政议政水平,把层层征集议题、落实议题的过程,变成深入了解职工意见、建议和解决职工普遍关心问题的过程。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要求。全省各级工会,要在继续推动和完善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思考工会与政府职能部门、工会与其他社会组织、工会与人大及政协机关等就社会经济发展、职工切身利益等问题的联席、协商,发出工会声音,切实代表和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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